本局立案調查的磴口縣梭蓉生態有限公司等82家企業(以下稱當事人),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未依法報送企業年度報告,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未改正,且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八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我局擬對當事人作出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
因上述82家企業采取其他送達方式無法送達,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八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本局決定依法向當事人公告送達行政處罰告知書,請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到本局領取行政處罰告知書,逾期不領取即視為送達。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第一項,以及《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聽證辦法》第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當事人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并可以要求聽證。自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未行使陳述、申辯權,未要求聽證的,視為放棄此權利。
聯系人:磴口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聯系電話:0478-4212147 ??
附件:磴口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擬吊銷企業名單(82家)
磴口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