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各相關單位:
現將《關于深入推進殯葬管理工作的實施方案(討論稿)》
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提出寶貴意見建議,于8月28日前將意見建議以書面形式反饋至民政局辦公室。
聯系人:趙曉夢 聯系電話:2601037
郵箱:952795471@qq.com
附件:關于印發《關于深入推進殯葬管理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討論稿)
關于印發《關于深入推進殯葬管理工作的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的通知
關于深入推進殯葬管理工作的實施方案
為深化我縣殯葬改革,加強殯葬管理,規范殯儀服務,促進全縣殯葬事業文明、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和《自治區八廳委(局)轉發國家八部委(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公墓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民發[2021]67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我縣殯葬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為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要求,突出重點、標本兼治,切實規范和加強公墓建設管理與殯葬管理工作,樹立文明節儉的喪葬理念,促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
二、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殯葬改革的各項方針政策,加大資金投入,科學規劃建設全縣殯葬服務設施,切實加強公墓建設和規范殯葬管理,使濫占土地、破壞環境、亂埋濫葬等狀況得到明顯改善,全社會文明、節儉、科學的喪葬意識明顯增強,建立健全覆蓋城鄉的殯儀服務網絡,使“厚養薄葬”的觀念深入人心。采取有效措施鞏固和提高火化率。
三、工作任務
1.確定全縣火化范圍。全縣火化區范圍:巴彥高勒鎮、渡口鎮、補隆淖鎮、隆盛合鎮、沙金套海蘇木、烏蘭布和農場公司、巴彥套海農場公司、哈騰套海農場公司、包爾蓋農場公司、納林套海農場公司、沙林中心各分場均為火化區。火化區內死者一律實行火化(習俗不同的少數民族除外),嚴禁遺體外運。拉運尸體必須使用殯儀專用車。應當火化的遺體而土葬的,經殯葬管理部門做工作仍拒不改正的,殯葬管理部門將按照《殯葬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2.加強城區殯葬秩序整治。以制止和取締室外搭設靈棚加強城區殯葬秩序整治為工作重點,維護城市公共秩序,規范城區治喪行為,倡導科學、文明的治喪方式,優化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品位,確保城區范圍內無室外搭棚治喪和違反殯葬法規的行為。巴彥高勒鎮城區主要街道(東風街、團結路、賀蘭路)兩側禁止經營喪葬用品,禁止違法生產、銷售棺材、紙火、冥幣等封建迷信用品,凡個人生產銷售一經發現,進行嚴厲查處,并處違法用品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
3.集中整治亂埋濫葬。禁止在“三沿七區”內建造墳墓:沿高速路和國省道、縣鄉公路,沿村莊周邊沿河流、水庫岸邊,水源保護區、文物保護區、旅游風景名勝區、集中住宅區、自然保護區、城市規劃區、工業園區。凡建在水源保護區、文物保護區、旅游風景名勝區、集中住宅區、自然保護區、城市規劃區、工業園區以及耕地、林地及沿鐵路、沿國道、沿公路、沿高鐵主干線和沿鄉村道路兩側視線內的所有墳墓,除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保留的以外,要求予以遷移或平墳處理。今后,死亡人員的遺骸、骨灰不得在上述區域內安葬,需按要求放置于縣公墓或各蘇木鎮公益性公墓安葬,不得亂埋濫葬。
4.進一步理順喪事活動,規范喪事辦理程序。凡磴口縣區域內的人員(含外來人員、意外去世人員)死亡后。其家屬(遺體管理義務人)及醫院、交警隊、公安局、村委會(社區)、小區物業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縣殯葬服務中心接運遺體,向殯葬服務中心治喪。火化區內各醫院要建立健全殯葬管理死亡登記制度,聯系報告制度,死亡證明制度,規范院內死亡人員登記表冊,與殯葬管理部門加強聯系,相互配合,確保在本院內死亡的人員按規定進行安葬。
5.大力倡導殯葬新風。大力提倡文明、簡樸、節約辦喪事,反對搞封建迷信和鋪張浪費,城區喪事活動必須在殯葬服務中心治喪,不得在公共場所亂搭亂建帳篷辦喪事,不得在城區街道拋灑冥紙、冥幣和燃放鞭炮、煙花,禁止送葬車輛在城區主街道行駛(東風街、團結路),不得因喪事活動干擾居民生活。在清明、冬至等祭祀活動中,大力倡導和鼓勵群眾采取植樹、獻花、奠酒等形式進行祭祀,革除燒花圈、紙扎、冥幣等行為的陳規陋俗,樹立遵紀守法、文明祭祀的社會新風尚。切實加強殯儀服務體系建設,規范服務項目,公開收費標準,凈化社會風氣。
6.建立困難群眾殯葬救助制度。全縣范圍內的城鄉低保五保對象、孤兒、“三無”人員等困難群眾,在本行政區域內死亡、并在磴口縣殯儀館辦理殯葬服務的,基本殯葬服務(包括遺體接運、冷藏、火化、骨灰盒寄存)費用先由縣民政局給予全額救助。
四、進一步加強對殯葬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
1.成立領導機構。為切實加強對殯葬管理工作的領導,成立由分管縣長任組長,政府辦、紀檢監委、民政局、公安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衛健委、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防沙治沙局、宗教局、文體廣電、市場監督管理局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和蘇木鎮、農場公司相關領導為成員的縣殯葬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協調處理殯葬管理中的問題。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增強責任意識,把殯葬管理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并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
2.明確部門職責。殯葬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共同做好這項工作。民政部門是殯葬改革的職能部門,要積極做好組織、協調、督導工作,及時發現并處理違規事件,定期通報殯葬改革情況。行政執法部門要對臨街搭棚治喪、在公共場所治喪、在出殯途中拋撒冥幣紙錢和其他不文明行為予以堅決制止;防沙治沙局、自然資源等部門要對違規土葬提供棺木、土地的行為予以嚴肅查處;市場監督管理局要對殯葬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以及收費行為的監管,對亂收費行為予以依法查處;公安部門要對阻礙殯葬執法、尋釁滋事、毆打執法人員的行為予以堅決打擊;衛生部門要與民政部門緊密配合,加強對醫院的管理;文體旅游廣電局要積極做好輿論引導,營造良好的殯改氛圍;監察機關要依法查處在殯葬管理中違法違規的黨員和機關公務人員,對違法違規、玩忽職守的責任部門和單位,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3.加大宣傳力度。結合社會經濟發展形勢,把定期宣傳與經常性教育緊密結合,積極引導廣大人民群眾更新喪葬觀,增強參與殯葬改革的自覺性。繼續深入開展殯葬改革宣傳月活動,大力宣傳國家、自治區、市殯葬管理的有關政策法規,讓廣大黨員、干部和群眾了解殯葬管理法規、規章,自覺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的規定,維護國家殯葬法規的嚴肅性,共同營造深化殯葬改革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