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訓政策(二十一條)
【中等職業教育】
退役士兵申請就讀中等職業學校,經學校考核同意,可免試入學,并納入年度招生計劃。
【《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落實好退役士兵就讀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學校相關政策的通知》(教職成函〔2014〕4號)】
【高職(大專)】
退役士兵可免于文化素質考試,由各校組織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業適應性面試或技能測試。【《教育部辦公廳 退役軍人事務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工作的通知》(教職成廳函〔2019〕17號)】
【專升本】
從2022年招生起,高職(專科)畢業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應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職(專科)學業的,申請專升本,免于參加文化課考試。有關高校組織相關的職業適應性或職業技能綜合考查,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1〕8號)】
在我區高校普通“專升本”選拔工作中,對高職(專科)層次退役大學生士兵實行招生計劃單列,選拔比例不少于申請人數的30%。對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高職(專科)層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職(專科)學業后,免試入讀與本校簽訂培養協議的普通本科院校。【《內蒙古自治區退役軍人事務廳、教育廳、財政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退役士兵教育培訓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內退役軍人發〔2020〕22號)】
【成人本科】
退役士兵參加全國成人高考,增加10分投檔。高職(專科)畢業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應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職(專科)學業的前提下,可免試入讀普通本科,或根據意愿入讀成人本科。【《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落實好退役士兵就讀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學校相關政策的通知》(教職成函〔2014〕4號)及有關文件】
【普通高考】
自主就業(自謀職業)退役士兵可在其全國普通高考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增加20分投檔。退役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落實好退役士兵就讀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學校相關政策的通知》(教職成函〔2014〕4號)】
研究生招考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試(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關于促進新時代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18〕26號)、《教育部關于印發〈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1〕2號)】
設立“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專門招收退役大學生士兵攻讀碩士研究生。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可申請在“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和初試加分政策之間調劑。【《關于做好2016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9號)、《教育部關于印發〈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1〕2號)】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內蒙古自治區退役軍人事務廳、教育廳、財政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退役士兵教育培訓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內退役軍人發〔2020〕22號)】
【保留學籍】
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或保留學籍的退役士兵,退役后2年內允許入學或復學。【《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落實好退役士兵就讀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學校相關政策的通知》(教職成函〔2014〕4號)】
【轉專業】
經學校同意并履行相關程序后可轉入本校其他專業學習。【《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參軍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3號)】
【免修課】
免修公共體育、軍事技能和軍事理論等課程,直接獲得學分。【《退役軍人事務部等7部門關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21〕53號)】
【學習期限】
允許適當延長修業年限。【《退役軍人事務部等7部門關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21〕53號學歷教育政策
【學費減免】自2019年秋季學期起,對通過全國統一高考或高職分類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學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學生均實行學費減免。目前的學費減免標準是,本專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關于印發〈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科教〔2019〕19號)、《退役軍人事務部等7部門關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21〕53號)】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學生全部享受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現行標準為每生每年3300元。【《關于調整職業院校獎助學金政策的通知》(財教〔2019〕25號)、《退役軍人事務部等7部門關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21〕53號)】
01【培訓時機及時長】
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返鄉報到后及時組織實施適應性培訓,培訓時長不少于80學時。【《退役軍人事務部等7部門關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21〕53號)】
02【培訓方式】
自主就業退役士兵適應性培訓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互聯網+培訓”模式。線上培訓由自治區退役軍人事務廳統一訂購50學時(在60天內完成)的“全國退役士兵適應性培訓網絡學習課程包”,供退役士兵自主選學。
線下集中培訓由盟市或旗縣(市、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結合實際統籌安排,培訓時間不少于30學時。
【《內蒙古自治區退役軍人事務廳等7部門<轉發退役軍人事務部等7部門關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內退役軍人發〔2022〕19號)】
03【培訓內容】
適應性培訓要強化思想政治引領,面向自主就業退役士兵開展安全保密教育,樹牢組織紀律意識;
宣講退役政策,普及相關法律法規;開展心理調適,促進角色轉換;
實施職業指導,分析就業創業形勢,引導合理就業預期;組織人才測評,提供就業推薦、職業培訓項目推介。
【《退役軍人事務部等7部門關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21〕53號)】
退役士兵根據個人培訓意愿,應當在自治區退役軍人事務廳公布的《內蒙古自治區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承訓機構目錄》中選取所學專業及培訓機構,向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提出培訓申請,并按要求參加職業技能培訓,享受一次“三免一補”(即:免學雜費、免住宿費、免職業技能鑒定費、享受培訓期間生活補助)。
培訓時間按照培訓工種和等級確定,最長不超過2年。生活補助費標準為每人每月不少于300元(每年以10個月計算),具體標準和發放方式由各盟市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制定。培訓學習時間不足規定學時數的60%,不予發放生活補助費。【《內蒙古自治區退役軍人事務廳、教育廳、財政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退役士兵教育培訓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內退役軍人發〔2020〕22號)】
鼓勵民營企業通過“企業新型學徒制”模式吸納更多自主就業退役軍人,按規定享受職業培訓補貼。【《退役軍人事務部等12部門<關于引導和鼓勵民營企業招用自主就業退役軍人的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22〕6號)】
圍繞自治區產業轉型升級需求和重大區域發展戰略,多渠道收集“訂單式”、“定向式”、“定崗式”培訓項目,建立項目庫、完善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現代學徒制、企業新型學徒制等項目制培訓體系,力爭實現“入學即入職”。【《內蒙古自治區退役軍人事務廳、教育廳、財政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退役士兵教育培訓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內退役軍人發〔2020〕22號)】
地方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在省域內建立培訓資金省級統籌機制,實現培訓待遇省域內通兌。【《退役軍人事務部等7部門關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21〕53號)】
技能培訓經費由各級財政負擔,中央財政予以專項補助。有條件的地區在經費方面可對參戰、軍齡長、有立功受獎表現、所學技能多等級高的退役士兵學員適當傾斜。【《國務院 中央軍委關于加強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42號)、《退役軍人事務部等7部門關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21〕53號)】
退役軍人參加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接受培訓,可按有關規定享受當地免費培訓政策,符合條件的困難退役軍人可享受生活補貼。所需資金在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項經費中列支。參加培訓并取得證書的人員,原則上每年可享受不超過3次補貼資助,但同一職業同一等級不可重復享受。【《關于做好退役軍人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通知》(退役軍人辦發〔2019〕3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