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23號)(十七)強化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加 強公共就業創業服務能力建設,向社會力量購買基本就業創業服務成果……。 2.《國務院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7〕28號)(十八)強化公共就業創業服務… ; …落實政府購買基本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制度,充分運用就業創業服務補貼政策,支持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和高校開展 ; 招聘活動和創業服務,支持購買服務,為勞動者提供職業指導、創業指導、信息咨詢等專業化服務……。 3.《關于印發〈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2017〕164號)第二十八條:……縣級以上財政、人社部門可按 ; 政府購買服務相關規定,向社會購買基本就業創業服務成果,具體范圍和辦法由省級財政、人社部門確定。 4.《關于進一步加大就業扶貧政策支持力度著力提高勞務組織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46號)三、大力開展有 ; 組織勞務輸出……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經紀人等市場主體開展貧困勞動力有組織勞務輸出的,可通過就業創業服 ; 務補助購買基本服務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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