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關于授權委托盟市辦理自治區本級醫保經辦事項的通知》(內醫保險辦發〔2022〕22號)要求,自治區本級將醫療機構申請定點協議管理和零售藥店申請定點協議管理事項委托呼和浩特市醫保經辦部門辦理,不再單獨受理審核。已納入呼和浩特市定點范圍的醫藥機構,自愿申請納入自治區本級定點管理的,可憑呼和浩特市相關醫保服務協議簽訂自治區本級醫保服務協議,直接納入定點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