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關于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自治區、市具體工作要求,研究擬訂縣公安局機關工作規章制度,起草全縣公安工作規范性文件。
2.掌握影響全縣社會穩定、危害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協調、處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體性事件,組織部署重大活動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全縣危險品的生產、儲存、運輸銷售、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
3.負責全縣公安機關偵查工作,偵辦各類違法犯罪案件。嚴厲打擊遏制經濟犯罪活動,依法保護國家、法人、公民的合法經濟權益,維護全縣經濟秩序。負責偵辦食品藥品、生態環境、生物安全、知識產權、網絡安全等領域犯罪案件。偵辦涉及全縣的證券、期貨等金融犯罪案件。
4.負責全縣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依法進行治安、戶籍、出入境、交通安全管理;負責全縣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以及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范工作。
5.負責全縣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和監督、考察工作;負責全縣公安監管場所的管理和建設工作;申報少管、收容教養、勞動教養審批工作。
6.負責全縣公安機關法制建設和內部執法工作。
7.負責全縣公安科學技術工作;組織開展全縣公安機關信息化建設,負責全縣公安信息通信保障工作,
8.負責全縣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保衛工作。
9.負責全縣恐怖活動的防范、偵察、打擊工作。負責收集邪教組織影響社會穩定、危害社會治安的情況并進行分析研判,依法打擊邪教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負責加強和推動境外非政府組織在境內活動的管理服務工作。
10.負責掌握全縣毒品違法犯罪情況,預防、打擊毒品犯罪活動。
11.負責全縣公安隊伍建設工作;按規定權限管理干部;擬定全縣公安機關人員培訓、教育和宣傳規劃,監督落實情況。
12.管理磴口縣森林公安局。
13.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內設機構
1.情報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受理110接報警、指揮、監督接處警工作、情報收集研判工作;負責下達縣局制訂的重大警務行動、重大突發案(事)件和重大治安事故預案并指揮協調處置以及牽頭組織協調相關警衛安保等工作;受理特殊情況下公眾緊急報警、舉報、投訴和求助;指導、協調社會服務聯合行動工作;承擔局機關 24小時總值班工作;指導、檢查、監督縣局各單位值班備勤工作;負責視頻監控、指揮、調度。負責綜合文稿起草和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政務、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等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負責全縣公安密碼電報收發、保管工作及密碼設備安全管理;確保密碼通信安全暢通;負責保密工作各項制度的制定、落實、檢查、監督,開展公安保密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負責人:宋秀君
2.督察法制大隊(執法辦案管理中心):負責公安警務督察工作;負責公安機關執法規范化建設和公安法制工作;負責公安機關內部審計監督和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來信、來訪案(事)件接待受理、查辦轉辦、督辦反饋等工作。研究制訂全縣警務督察工作并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遵守紀律、工作作風的情況進行督察、檢查;圍繞公安中心工作和各項公安業務工作開展現場督察;負責維護全縣公安機關及民警的正當執法權益。
受理屬于本級公安機關管轄的涉法涉訴信訪事項;承辦上級機關交辦的信訪事項;協調辦理重要信訪事項;督促、檢查、指導縣局各單位、部門的信訪工作;對在信訪工作中發現民警有違法違紀行為的,向有關部門轉交并提出處理建議。
參與起草、審核有關公安工作的規范性文件;承擔公安機關內部執法監督檢查;承擔刑事、行政案件的審核、法律文書管理工作;代理全局行政訴訟案件,承擔聽證、行政復議、應訴、國家賠償等工作。
負責人:郭治東
3.政治安全保衛大隊(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辦公室):負責政治安全保衛、反邪教等工作;負責對維權活動、非法團體、境內外非政府組織進行調查工作;收集掌握影響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情報信息;研究擬訂對策;負責對影響、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的案件開展偵察控制;負責對全縣民族、宗教以及意識形態領域的反分裂、反顛覆、反滲透工作開展調查預警;負責對危害社會政治穩定的群體性事件開展情報預警;防范和打擊邪教組織的搗亂破壞活動,偵查處置邪教組織違法犯罪案(事)件。
負責人:馬曉琳
4.治安管理大隊:負責治安管理、戶政管理、出入境管理、國際警務合作等工作;負責治安案件、指導、協調、管轄的刑事案件違法犯罪預防偵查打擊等工作。組織、指導對特種行業、公共娛樂場所和涉及公共安全的爆炸、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監督管理;指導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重點建設工程和大型活動的治安保衛;指導全縣保安服務業管理及技術防范應用;負責和指導槍支警械管理。研究擬定、實施本縣戶籍管理政策;指導協調派出所基層基礎工作;指導派出所規范化建設;研究、指導、落實派出所開展社區安全防范工作;開展戶籍、居民身份證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派出所加強常住人口、流動人口和工作對象的管理工作;做好人口數據統計分析;協助有關部門開展人口普查;管理維護全縣人口信息庫,審批人口信息主項變更更正。
承擔出入境申請受理審核、日常管理,了解掌握出入境信息和查處出入境違法犯罪活動等基礎工作。
負責人:楊有田
5.刑事偵查大隊:負責刑事犯罪案件預防偵查打擊工作;負責刑事科學技術工作;負責涉黑涉惡案件偵辦工作;負責承擔禁毒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研究、制定全縣刑事偵查工作發展規劃和實施計劃;掌握刑事犯罪動態,收集、通報、交流刑事犯罪信息,擬訂預防、打擊對策;組織開展對刑事犯罪的偵查工作;開展刑事技術和警犬技術應用,為偵辦重大疑難刑事案件提供技術支援;承擔公安機關鑒定機構和鑒定人登記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工作;承辦上級交辦案件。
負責人:魏偉
6.警支大隊(網絡安全保衛大隊):負責科技管理、通信保障、“智慧公安”和公安大數據建設工作;負責網絡技術手段、視頻圖像偵查手段建設和應用工作;負責網絡安全保衛等工作。研究擬定公安科技強警發展規劃和公安信息通信系統建設規劃;指導公安科技管理、安全技術防范、信息化應用工作;承擔公安科技成果推廣應用和培訓;承擔公安科技基礎建設和服務工作;負責公安信息網絡、信息系統安全和公安無線電管理;負責公安通信保障和公安通信設施運行管理;承擔公安信息通信網絡的運行、維護、管理和服務。
負責指導、監督全縣信息網絡安全管理工作;對全縣網絡運營商、網吧以及個人用戶進行登記備案和日常管理;查處、偵辦全縣信息網絡違法犯罪案件;開展互聯網信息監控和處置,及時發現、處置網上反動有害信息和煽動破壞活動;監督、檢查、指導全縣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網上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的案件及專項偵察工作。
負責人:全威
7.反恐怖和特巡警大隊:負責涉恐重點人管理、反恐防范和情報工作;負責涉恐案件預防偵查打擊工作;負責巴鎮地區街面日常治安巡邏;負責指揮中心下達的接處警指令,查處巴鎮地區街面治安案件;負責參與處置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重特大事件;參與處置暴力恐怖犯罪事件;參與處置嚴重暴力型犯罪事件;參與處置暴亂騷亂事件;參與處置大規模聚眾滋事等重大治安事件;參與處置對抗性強的群體性事件;參與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任務;擔負特定的巡邏執勤任務;為危難群眾提供緊急救助服務;其他應該由公安特巡警隊承擔的特殊任務。
負責人:高磊
8.政治工作辦公室(黨委辦):負責公安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干部人事、宣傳文化、教育訓練工作;指導、掌握、分析、研究全縣公安隊伍建設情況,擬定全縣公安隊伍建設和發展規劃、計劃;承擔機關和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警銜、技術職稱、優撫優待、負責機關黨建工作、年度考核、教育訓練、評先選優、報功獎勵等工作;負責協管干部的考核工作;承擔全縣公安隊伍思想政治和文化建設;負責警察公共關系。
指導全局公安新聞宣傳工作;組織開展公安新聞宣傳報道工作;開展對公安重大行動、事件的集中宣傳報道;對接各級各類新聞媒體。
負責人:石磊
9.警務保障室:負責公安財務裝備、被裝等計劃、保障工作;負責后勤保障和后勤服務工作;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和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工作。負責警用車輛管理;負責編制機關和所屬單位經費預決算,管理、審核縣局財務及各項經費使用;管理國有資產。
負責人:杜威
10.經濟犯罪偵查大隊:組織、指導和開展全縣經濟犯罪案件偵查工作;負責證券、期貨等金融犯罪案件偵辦工作;分析、掌握全縣經濟犯罪動態、規律,擬訂預防、打擊對策,開展防范宣傳;負責承辦上級交辦案件等工作。
負責人:侯建崗
11.食藥環犯罪偵查大隊:負責生態環境、食品藥品、生物安全、知識產權等領域犯罪案件和制售偽劣商品犯罪案件的偵辦工作;擬定預防、打擊對策;參與食品藥品安全和環境保護集中專項整治行動;組織、指導、協調偵辦全縣涉及食品藥品、環境領域犯罪的刑事案件等;負責承辦上級交辦案件等工作。
負責人:趙衛東 聯系方式:13947843528
12.禁毒大隊:負責毒品犯罪案件的預防偵查打擊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協調開展禁毒宣傳和吸毒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承擔禁毒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指導、偵辦毒品犯罪和走私案件;掌握、分析全縣毒品違法犯罪動態,收集研判情報信息,研究制定預防打擊對策,并負責打擊;組織全縣吸毒人員動態管控、禁吸戒毒(康復)、禁種鏟毒、禁毒預防宣傳教育等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全縣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學品的管制等工作;負責承辦上級交辦案件等工作。
負責人:吳杰
辦公地址:磴口縣巴鎮東風街公安局業務辦公樓
辦公時間:工作日:9:00--12:00 15:00--18:00
聯系方式:0478-2601666
負責人:局黨委書記、局長 何蓉
三、派出機構
全縣共設立公安派出所七個:東升派出所、 渡口派出所、補隆淖派出所、隆盛合派出所、沙金派出所、烏蘭布和中心派出所、哈騰套海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安派出所。
主要職責:管理戶口和居民身份證;組織開展社區警務工作,經常向群眾進行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的宣傳教育;組織機關、企事業單位開展治安防范相關工作,指導、幫助群眾性自防自治組織的工作;發動群眾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依法加強對剝奪政治權利、監視居住、取保候審人員的管理和監督工作;調查、發現、控制違法犯罪嫌疑人;查處治安案件,查破一般刑事案件,協破重大案件;預防和制止犯罪活動,教育改造有違法犯罪行為的人;維護治安秩序,加強內部單位、特種行業、危險物品和公共復雜場所的治安管理;預防治安災害事故,組織群眾搶險救災;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協助開展其他與社會治安有關的工作。
辦公時間:工作日9:00-12:00 15:00-18:00
1.東升派出所
辦公地址:巴彥高勒鎮
負責人:劉劍
2.渡口派出所
辦公地址:渡口鎮
負責人:郭新平
3.補隆淖派出所
辦公地址:補隆淖鎮
負責人:趙強
4.隆盛合派出所
辦公地址:隆盛合鎮
負責人:張力
5.沙金派出所
辦公地址:沙金蘇木
負責人:徐圣龍
6.烏蘭布和中心派出所
辦公地址:烏蘭布和農場
負責人:白龍
7.哈騰套海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安派出所
辦公地址:納林套海農場
負責人:陶金斌
四、監管場所設置
磴口縣看守所:負責看守所的隊伍建設、業務工作、設施保障等基本情況;指導監所實施等級化管理,承擔日常檢查考核工作職責;指導監所安全防范、教育轉化、深挖犯罪工作。研究擬定看守所建設規劃及實施計劃;承擔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羈押職能;負責對全縣被判處有期徒刑,剩余刑期在三個月以下和被判處拘役罪犯的執行;負責看守所安全管理;負責對在押人員的教育、挽救和生活衛生管理等工作。
辦公地址:磴口縣巴彥高勒鎮
辦公時間:工作日9:00-12:00 15:00-18:00
負責人:巴圖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