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磴口縣2023年玉米、大豆和馬鈴薯生產者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蘇木鎮、沙林中心、農場公司:
為積極穩妥推進我縣玉米、大豆、馬鈴薯生產者補貼工作,保障種糧農民基本收益,根據《內蒙古自治區農牧廳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政廳關于2023 年玉米大豆和馬鈴薯生產者補貼政策的通知》內農牧種植發 (2023)154 號) 、市財政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農牧局關于印發《巴彥淖爾市進一步完善玉米大豆和馬鈴薯生產者補貼政策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巴財貿〔2023〕78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研究制定了《磴口縣2023年玉米大豆和馬鈴薯生產者補貼實施方案》,請各蘇木鎮(中心)、農場公司按照方案嚴格落實。
附件:《磴口縣2023年玉米、大豆和馬鈴薯生產者補貼實施方案》
磴口縣農牧和科技局 磴口縣財政局
磴口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O二三年十一月六日
磴口縣2023年玉米、大豆和馬鈴薯生產者補貼實施方案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農牧廳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政廳關于2023 年玉米大豆和馬鈴薯生產者補貼政策的通知》內農牧種植發 (2023)154 號)、巴彥淖爾市財政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農牧局關于印發《巴彥淖爾市進一步完善玉米大豆和馬鈴薯生產者補貼政策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巴財貿〔2023〕78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玉米大豆和馬鈴薯生產者補貼政策的主要內容
(一)中央財政對玉米大豆和馬鈴薯生產者補貼政策。
在玉米大豆和馬鈴薯價格繼續由市場形成的基礎上,國家繼續在東三省和我區實施玉米大豆和馬鈴薯生產者補貼政策,以保障優勢產區農民種糧收益基本穩定,保持玉米大豆和馬鈴薯播種面積基本穩定,促進玉米大豆和馬鈴薯生產向高質量發展轉變實現綠色可持續發展。
?。ǘ┳灾螀^對玉米大豆和馬鈴薯生產者補貼政策。
根據國家政策規定,為保證我區玉米大豆和馬鈴薯播種面積基本穩定,貫徹落實國家關于在“鐮刀彎”地區調整種植結構支持馬鈴薯發展的相關要求,從2023年起,除自治區本級集中從國家補助額度中調劑資金用于馬鈴薯生產者補貼外,盟市、旗縣不得對玉米大豆和馬鈴薯生產者補貼進行調劑使用; 調劑資金由自治區統一測算分配。
巴彥淖爾市對旗縣補貼額度根據當年自治區對我市的補貼總額,以及各旗縣玉米大豆和馬鈴薯播種面積和產量因素測算確定,播種面積和產量(折糧產量)所占分配權重分別為50%、50%。播種面積和產量基期統一調整為2022年國家統計局巴彥淖爾調查隊提供的數據(其中:玉米測算基期由2014年調整為2022年,大豆、馬鈴薯測算基期由2019年調整為2022年)。
二、補貼范圍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及市關于進一步完善玉米大豆和馬鈴薯生產者補貼政策的相關要求,我縣補貼范圍嚴格限定為合法耕地上種植玉米、大豆和馬鈴薯的糧食作物生產者,對國家已明確退耕的土地、未經批準開墾耕種的土地等非合法耕地上種植的糧食作物,不予補貼。
三、補貼面積
補貼面積必須是我縣合法耕地上玉米、大豆和馬鈴薯的實際種植面積。并將玉米、大豆和馬鈴薯生產者補貼兌付給實際生產者,保持玉米、大豆和馬鈴薯播種面積基本穩定,實現玉米收儲制度改革目標。
四、補貼標準
2023年上級下達磴口縣玉米大豆和馬鈴薯生產者補貼資金額度為3367萬元。其中:玉米生產者補貼資金2030萬元,大豆補貼資金1105萬元,馬鈴薯補貼資金232萬元;實際各項目的補貼標準,由上級下達各項目資金金額與相關部門復核后符合發放條件的玉米、大豆、馬鈴薯實際糧食作物種植面積確定補貼標準。
五、補貼資金管理與撥付
補貼資金納入糧食風險基金專戶管理,與專戶內其他補貼資金分賬核算;各項補貼之間要單獨反映,不得混用,不得違規轉出專戶核算。市財政下撥專項資金至旗縣財政局在農業發展銀行開設的“糧食風險基金”專戶后,縣財政根據各蘇木鎮、農場核實公示后上報農牧和科技局審核后的補貼清冊,采取“一卡通”的形式將補貼資金及時、足額兌付給玉米、大豆和馬鈴薯生產者。
六、切實加強玉米、大豆和馬鈴薯生產者補貼政策的組織實施
?。ㄒ唬娀M織領導。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對玉米、大豆和馬鈴薯生產者的補貼制度,我縣成立以縣委常委、政府常務副縣長馬海波同志為組長,各蘇木鎮、農場主要負責人以及財政、發改、統計、農牧和科技、糧食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其中:由農牧和科技局牽頭,會同統計部門共同完成玉米、大豆和馬鈴薯生產者實際種植面積的調查核實工作;由農牧和科技局負責,會同自然資源管理局、防沙治沙局復核玉米、大豆和馬鈴薯實際種植耕地的合法性;財政部門負責補貼資金的發放;沙林中心、各蘇木鎮、國營農場及縣直各單位下屬的農場,要根據中央、自治區及市局相關文件,認真核實合法耕地上種植的非糧食作物,以及國家已明確退耕的土地、未經批準開墾耕種的土地等非合法耕地上種植的作物。對合法耕地上種植的非糧食作物,非合法耕地上種植的玉米、大豆和馬鈴薯作物不得納入補貼范圍。
?。ǘ┙⒀a貼面積、資金公示和信息檔案管理制度。
核實面積和資金發放要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是申報、編冊。玉米、大豆和馬鈴薯出苗后,玉米、大豆和馬鈴薯生產者要及時向所在嘎查、村委會、分場據實申報合法玉米、大豆和馬鈴薯種植面積,由村嘎查、分場負責核實并編制玉米、大豆和馬鈴薯種植戶花名冊,并將花名冊上報蘇木鎮、農場?;麅园ǚN植者姓名、身份證號、土地承包憑證(或土地流轉合同)、“一卡通”收款賬號、合法耕地上玉米、大豆和馬鈴薯糧食作物實際種植面積等內容。
二是調查、公示。蘇木鎮、農場對嘎查村、分場上報的玉米、大豆和馬鈴薯種植面積進行調查審核,并在嘎查村(農場)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將補貼面積、補貼對象的花名冊匯總上報縣統計局、農牧和科技局審核。
三是抽查、復核。農牧和科技局、統計局,對蘇木鎮、農場上報玉米、大豆和馬鈴薯補貼面積進行復核,并抽調相關人員對各個蘇木鎮、農場進行抽查,每個蘇木鎮、農場至少抽查二個村,每個村至少抽查二個社,每個社抽查農戶不少于5戶。
四是上報、發放。農牧和科技局、統計局對蘇木鎮、農場上報的補貼面積審核通過后,經縣政府認定資金分配方案后上報市農牧局、統計、財政部門。并由蘇木鎮、農場根據資金補貼方案,錄入審核上報農牧和科技局補貼清冊,并在嘎查村、分場進行清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無異議后,農牧和科技局審核匯總上報縣財政,財政部門通過“一卡通”將補貼資金發放到農戶手中。
?。ㄈ﹪栏癖O督檢查。
玉米、大豆和馬鈴薯種植補貼要爭取在玉米、大豆和馬鈴薯上市前準確、無誤的發放到生產者手中。并通過門戶網站、新聞媒體及監督電話,廣泛接受群眾監督。禁止集體代領?禁止用補貼資金抵扣相關費用。在每年補貼資金兌付后,對補貼政策執行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同時,相關部門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弄虛作假、擠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補貼資金等違規行為,依法依規給予嚴肅處理。
(四)加大政策宣傳。
為促進政策平穩過渡,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手機、報紙、宣傳冊以及干部走村入戶宣傳等方式,使用群眾聽得懂的語言廣泛宣傳,增強政策透明度,使廣大群眾清楚地了解玉米、大豆馬鈴薯生產者補貼政策的意義,掌握補貼對象、標準、兌付方式和時間等政策要點,做到心中有底,贏取群眾對改革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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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有關文件精神,把績效管理融入玉米大豆和馬鈴薯補貼資金管理全過程;加強績效目標管理,科學合理確定績效指標;及時組織開展績效自評,提升績效自評結果的科學性、準確性,并加大績效自評發現問題的整改力度,做好績效運行監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
七、做好玉米、大豆和馬鈴薯生產者補貼政策的總結工作
2023年全縣玉米、大豆和馬鈴薯生產者補貼資金發放工作完成后,相關部門要對玉米生產者補貼工作進行總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認真研究解決玉米生產者補貼資金發放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保補貼政策有力有序有效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