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蘇木鎮、農場公司、沙林中心:
為鞏固大豆擴種成果,減輕重茬影響,推進大面積單產提升,按照《自治區農牧廳印發的〈2025年內蒙古自治區大豆種子包衣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內農牧種植發〔2025年〕308號)及巴彥淖爾市農牧局印發的《2025年巴彥淖爾市大豆種子包衣項目實施方案》要求,現將《2025年磴口縣大豆種子包衣項目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各自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強化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確保取得實效。
磴口縣農牧和科技局
2025年5月23日
2025年磴口縣大豆種子包衣項目實施方案
為鞏固大豆擴種成果,減輕重茬影響,推進大面積單產提升,按照《自治區農牧廳印發的〈2025年內蒙古自治區大豆種子包衣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內農牧種植發〔2025年〕308號)及巴彥淖爾市農牧局印發的《2025年巴彥淖爾市大豆種子包衣項目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縣大豆生產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內容
重點對種植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符合條件的村集體及農戶實施大豆種子包衣進行補助,做到“應補盡補,應包盡包”。鼓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依托社會化服務組織帶動普通農戶實施,保障大豆生產安全,促進單產提升。
二、補貼對象、內容及方式
(一)資金來源
2025年上級下達磴口縣大豆種子包衣項目補貼資金2.5萬元。
(二)補貼對象
1.補貼對象是自愿申報大豆種子包衣并在合法耕地上種植大豆的實際生產者(農戶、家庭農牧場、合作社和涉農企業),能夠提供購買包衣劑正規發票或已包衣大豆種子的購種發票。
2.農民擁有承包權的耕地,經營權發生流轉的,根據簽訂的土地流轉合同(協議)確定補貼發放對象。補貼發放對象以合規合法土地經營權流轉協議中明確的補貼資金受益方為準。
(三)補貼標準
原則上每畝補貼標準不超過5元,具體補貼標準根據大豆種子包衣申報面積和上級下達的大豆種子包衣項目補貼資金進行測算。
(四)補貼方式
采取“一卡通”方式發放補貼,及時將補貼資金發放到種植戶手中,讓實際種植生產者真正受益。
三、實施步驟
(一)申報、編冊。購買包衣制劑或已包衣大豆種子并在合法耕地上種植大豆的實際生產者,向所在嘎查、村委會、(分場)自愿申報大豆種子包衣面積,申報包衣補貼的面積不能超出種植戶所享受的大豆生產者補貼面積,生產者不主動申報的視為放棄補貼。申報主體需提供正規經營單位出具的包衣制劑正規發票,以及與發票對應的每一種包衣制劑照片、有定位的拌種包衣現場和包衣大豆種子的圖片(或視頻)等佐證材料,若購買的是已包衣大豆種子,需提供正規經營單位出具的可證明是已包衣種子的購種發票和種子包裝袋照片,以及有定位包好衣的大豆種子照片。嘎查、村委會(分場)負責核實并填報2025年磴口縣大豆種子包衣補貼申報表,申報表必須有生產者及嘎查、村委會(分場)相關負責人員簽字和嘎查、村委會(分場)公章,申報表以嘎查、村委會(分場)為單位在本嘎查、村委會(分場)公開欄進行張貼公示,公示時間7天,公示無異議后將申報表上報各鄉鎮(農場),公示期內無異議的以后不再受理。
(二)審核、匯總。各蘇木鎮、農場公司審核、匯總本嘎查、村(分場)的大豆種子包衣補貼申報表、購種發票等申報材料,各蘇木鎮、農場公司要對嘎查、村(分場)申報面積、發票等基本情況進行全面核查,將核實后的申報資料留存紙質版檔案,匯總后經相關負責人員簽字蓋章后上報縣農牧和科技局。該項工作應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
(三)復核、測算。縣農牧和科技局對各蘇木鎮、農場公司審核且公示后的大豆種子包衣面積和發票等資料進行復核并存檔。縣財政局根據農牧和科技局提供的面積測算補貼標準、進行資金分配。
(四)清冊錄入。補貼主體如選擇“一卡通”方式領取補貼,蘇木鎮、農場公司按照補貼標準和面積錄入清冊;補貼主體如選擇“對公”方式領取補貼,需要提供營業執照、開戶許可證、法人(委托人)身份證、土地流轉協議、收據。同時,以嘎查、村(分場)為單位在本村三務公開欄進行資金公示,公示時間7天,公示無異議后,各蘇木鎮、農場公司提交一卡通資金支付認定單及對公資料,公示期內無異議的以后不再受理。
(五)資金發放
各蘇木鎮、農場公司提交的資金支付認定單及對公賬戶資料經縣農牧和科技局、縣財政局審核同意后,縣財政局及時通過“一卡通”或對公賬戶將大豆種子包衣補貼資金發放到生產者手中。同時整理核對大豆種子包衣補貼匯總表,蓋章后報市農牧局備案。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保障各項工作有序推進,切實做好大豆種子包衣補貼工作,縣農牧和科技局制定項目實施方案,分解下達任務指標,組建技術指導組,負責對蘇木鎮、農場公司報送的補貼資料進行審核和匯總;指導各蘇木鎮、農場公司做好補貼政策宣傳工作。縣財政局根據大豆種子包衣補貼政策,做好對蘇木鎮、農場公司補貼資金的分配測算、撥付等工作;負責補貼資金發放的綜合協調工作,統籌安排補貼資金預算,按規定及時發放補貼資金。各蘇木鎮、農場公司對補貼對象資格進行嚴格審核,確保補貼對象符合政策要求,杜絕虛報、冒領等現象;負責對嘎查、村(分場)上報的大豆種子包衣補貼花名冊和申報材料進行全面審核、調查、核實、匯總、保存;督促嘎查、村(分場)及時進行補貼面積和補貼資金公示,并將公示資料及時上報縣農牧和科技局;做好政策宣傳和社會矛盾處理工作。嘎查、村(分場)負責對申報主體的申報資料進行全面核實,把好各類表冊、數據的第一道關口,特別是面積、資金數據要準確無誤,必須執行好兩次公示制度。
(二)加強指導服務
為切實做好我縣大豆種子包衣項目,加強指導服務,組建技術指導組,根據當地大豆重茬情況、根部病蟲害發生情況和防控需要,指導種植主體有針對性選擇使用高效對癥的包衣藥劑,開展包衣服務。
(三)嚴格資金管理
禁止集體代領補貼資金;禁止用補貼資金抵扣相關費用;禁止弄虛作假套取騙取補貼資金;不得擅自改變用途,擠占、截留、挪用補貼資金;不得違規向不符合條件的單位(或項目)撥付資金;不得擅自超出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分配或使用資金。在補貼資金兌付后,要對補貼政策執行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對在補貼資金申報、審核、分配、使用等環節中,涉及違法違紀行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職責權限,及時移交有關部門,依紀依法依規處理。要嚴明紀律,對虛報冒領、擠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補貼資金等違規行為及造假作假者,按照騙取、套取農業補貼相關法律規定予以處罰。
(四)加強監督檢查
建立健全監督檢查機制,密切跟蹤大豆種子包衣補貼工作進展情況,嚴禁將不符合政策規定的補貼對象和補貼面積納入補貼范圍,落實定期檢查與重點抽查相結合的補貼監督機制,建立舉報制度,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確保資金安全運行,使補貼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到補貼對象手中。縣農牧和科技局監督電話:0478-4269801。
(五)廣泛公開宣傳
各相關部門要通過各類媒體渠道,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手機、報紙、宣傳冊以及干部走村入戶宣傳等方式,引導科學規范開展大豆種子包衣,強化補貼政策解讀,引導基層干部特別是鄉村一級干部,準確把握補貼的政策目標和管理要求,確保將補貼政策內容宣傳到村到戶,引導農民提前、準確掌握政策,增強政策透明度,讓每戶農民了解補貼政策的意義、補貼對象、補貼標準和兌付方式等政策要點。積極做好輿論引導工作,減少矛盾,及時做好農民的咨詢和答疑,有效調動農民種植積極性,做到心中有底,使補貼政策落到實處,贏得群眾認可。
附件:1.磴口縣大豆種子包衣補貼任務分配表
2.磴口縣大豆種子包衣工作專家指導組分工表
3.磴口縣大豆種子包衣技術指導意見
4.申報材料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