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穩妥推進我縣玉米、大豆、馬鈴薯生產者補貼工作,保障種糧農民基本收益,根據《內蒙古自治區農牧廳 財政廳 關于進一步規范目標價格補貼相關工作的通知》內農牧種植發〔2025〕38號)、《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關于下達2025年目標價格補貼預算的通知》(內財貿〔2025〕687號)及《關于印發巴彥淖爾市2025年玉米、大豆和馬鈴薯生產者補貼政策實施方案的通知》(巴農牧局發〔2025〕687號)的文件要求,結合我縣玉米、大豆和馬鈴薯生產者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了《磴口縣2025年玉米、大豆和馬鈴薯生產者補貼政策的實施方案》,請按照方案嚴格落實。
磴口縣2025年玉米、大豆和馬鈴薯生產者補貼政策的實施方案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農牧廳 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目標價格補貼相關工作的通知》內農牧種植發〔2025〕38號)和《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關于下達2025年目標價格補貼預算的通知》(內財貿〔2025〕687號)及《關于印發巴彥淖爾市2025年玉米、大豆和馬鈴薯生產者補貼政策實施方案的通知》(巴農牧局發〔2025〕687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補貼政策
國家為了保持玉米、大豆播種面積基本穩定,保障優勢產區玉米、大豆生產者的收益基本穩定,保護玉米、大豆生產者的積極性,促進玉米、大豆生產向高質量發展轉變,實現綠色可持續發展,在東三省和我區實施玉米、大豆生產者補貼政策。為了貫徹落實國家關于在“鐮刀彎”地區調整種植結構支持馬鈴薯發展、自治區政府有關支持馬鈴薯產業發展的要求,自治區集中調劑資金用于馬鈴薯生產者補貼。除自治區本級集中調劑資金用于馬鈴薯生產者補貼外,市、旗縣區不得再對馬鈴薯生產者補貼進行調劑使用;玉米、大豆補貼資金應當充分考慮當地種植結構和實際種植面積的變化,根據實際種植面積規范調劑使用。
二、補貼范圍、對象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農牧廳《關于完善玉米大豆和馬鈴薯生產者補貼政策的通知》(內財貿〔2020〕518號)要求,我縣玉米大豆和馬鈴薯補貼范圍嚴格限定為當年種植合法耕地上的玉米、大豆、馬鈴薯實際種植面積。補貼對象為合法耕地上的玉米、大豆、馬鈴薯實際生產者。
二、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補貼內容
(一)主要品種。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推薦科河699、先玉1161、迪卡159,華美1號、中河玉666等耐密性強、豐產性好,抗性強等玉米品種。大豆選擇耐陰、耐密、抗倒伏、抗病大豆品種黑農84、合農71、中黃30等,大豆種子使用根瘤菌劑拌種。
(二)帶型。大豆與玉米選擇4+4或2+4帶型。
1.4+4帶型:“4+4帶型”(玉米采用0.7米膜覆蓋或1.7米寬膜覆蓋,地膜厚度0.01毫米以上;大豆采用1.2米寬膜覆蓋或不覆膜),帶寬3.5米。采用“一穴雙株”配套改裝播種機播種。玉米2膜4行,小行距40厘米,大行距60厘米,穴距25厘米,每穴2粒,約占地0.55畝;大豆4行,行距30厘米,穴距22厘米,平均每穴3粒,約占地0.45畝;玉米大豆間距60厘米。
2.2+4帶型:大豆玉米2+4帶型,帶寬2.65米,即2行大豆,4行玉米。玉米小行距35厘米,大行距65厘米,穴距16.6厘米,玉米帶寬1.85米,占地0.698畝,理論畝留苗6030株;大豆占地0.8米,行距0.3米,穴距22厘米,每穴2一3粒,約占0.301畝;玉米大豆間距0.5米。
三、不予發放補貼情況
對國家已明確退耕的土地、未經批準開墾耕種的土地、自治區河湖管理范圍內劃定的禁種高稈作物區域內的玉米等非法耕地和違規種植的不予補貼。對補貼范圍內的作物單產明顯低于當地平均畝產水平的、終止后放任不管不進行田間管理的、種植在不適宜區域且有套區補貼行為的,不予補貼。對在防沙治沙局提供的林草圖斑內種植的不予補貼。公職人員不予補貼。資金嚴禁用于“非糧化”支出。
四、補貼標準
市財政撥付磴口縣2025年玉米大豆和馬鈴薯生產者補貼資金額度為2988萬元。其中:玉米生產者補貼資金1827萬元,大豆生產者補貼資金994萬元,馬鈴薯生產者補貼資金209萬元,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 萬元。
五、補貼流程
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公開”原則,落實屬地管理主體責任。做到補貼政策、補貼目標、補貼發放相統一。農牧和科技局及時組織實施,匯總補貼面積,及時匯總報送清冊。
(一)嚴格補貼面積核實審定。農牧和科技局組織核實審定補貼面積和作物生長情況,認真排查核實不予補貼的情形,嚴格落實面積申報、核實、公示、核驗等程序,要優化、簡化補貼流程,發放情況嘎查村、鄉鎮原則上同步公示。市縣兩級要對補貼程序和上報補貼清冊內容的完整性等進行核驗,對補貼清冊的真實性進行抽查。
(二)加強補貼數據核實對比。組織開展抽查,進行身份核實和生存認證,對信息進行及時變更和完善,確保信息完整準確。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利用“一卡通”系統,強化補貼對象與公安戶籍信息、人社社保信息、民政殯葬等業務系統的數據印證,加強對上下年度間、當年補貼對象間的比對,存在差額較大、數額較大的要重點分析,核實研判,防止騙取和套取補貼。
(三)落實好公示要求。讓數據“多跑路”、農牧民“少跑路”。村級公示由村委會采取方便查詢和監督的方式在村務公開場所進行公示。鄉鎮負責組織對各村報送的補貼數據進行核實確認,由鄉鎮人民政府將經復核的補貼情況,在鄉鎮公開場所公示。各級都要設立政策咨詢電話,解答農牧民疑問,接受農牧民監督。
(四)及時發放補貼。各地要在秋糧集中上市前將生產者補貼發放給補貼對象。發放時要指導督促代理銀行落實短信通知等要求,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補貼名稱、補貼金額、補貼標準、公示情況、應履行的義務、咨詢單位、聯系電話等,讓農牧民看得清楚、領的明白。
六、組織實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為了落實玉米、大豆和馬鈴薯生產者補貼政策,市級建立財政局、農牧局、發展和改革委、統計局、國家統計局巴彥淖爾調查隊組成的生產者補貼工作協作機制,研究解決玉米、大豆和馬鈴薯生產者補貼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順利推進全市玉米、大豆和馬鈴薯補貼工作。各旗縣區人民政府是玉米、大豆和馬鈴薯生產者補貼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對當地玉米、大豆和馬鈴薯生產者補貼工作負總責。
(二)強化分工協作
我縣明確財政、農牧、發展和改革、統計部門職責分工,其中:財政部門負責補貼資金的發放;農牧和科技局牽頭,會同統計部門共同完成玉米、大豆生產者實際種植面積的調查核實工作;各蘇木鎮、農場公司、沙林中心,要根據中央、自治區相關文件,認真核實國家已明確退耕的土地、未經批準開墾耕種的土地等非合法耕地上種植的玉米、大豆農作物,對非合法耕地上種植的玉米、大豆作物一律不得納入補貼范圍。
(三)規范發放流程
核實面積和資金發放要按照以下程序進行:一是申報、編冊。2025年的玉米、大豆生產者,要及時向所在嘎查、村委會、分場據實申報合法玉米、大豆種植面積,嘎查村委會登記后,要召開村民(農場職工)代表大會審議核定,由村嘎查、分場負責核實并編制玉米、大豆種植戶花名冊,并于7月30日前報蘇木鎮、農場。花名冊包括種植者姓名、身份證號、一卡通(一折通)號、合法玉米、大豆實際種植面積等內容。二是調查、公示。蘇木鎮、農場對嘎查村、分場上報的玉米、大豆和馬鈴薯種植面積的調查審核,并在嘎查村(農場)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將補貼面積、補貼對象的花名冊匯總上報縣統計局、農牧和科技局審核。三是抽查、復核。農牧和科技局、統計局,對蘇木鎮、農場上報玉米、大豆補貼面積進行復核,并抽調相關人員對各個蘇木鎮、農場進行抽查,每個蘇木鎮、農場至少抽查二個村,每個村至少抽查二個社,每個社抽查農戶不少于5戶。四是上報、發放。統計局、農牧和科技局對蘇木鎮、農場上報的補貼面積審核通過后,經縣政府認定資金分配方案后上報市農牧和科技局、統計、財政部門。并由蘇木鎮、農場根據資金補貼方案,錄入審核上報農牧業局補貼清冊,并在嘎查村、分場進行清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無異議后,農牧和科技局審核匯總上報縣財政,財政部門通過一折通(一卡通)將補貼資金發放到農戶手中,具體工作中,要充分利用財政糧食直補數據信息庫等已有基礎,建立補貼信息檔案管理制度,及時掌握土地流轉情況,對補貼對象信息動態更新,確保相關補貼信息完整真實。
(四)嚴格監督檢查
玉米、大豆種植補貼要爭取在玉米、大豆上市前準確、無誤地發放到生產者手中。并通過門戶網站、新聞媒體及監督電話,廣泛接受群眾監督。禁止集體代領?禁止用補貼資金抵扣相關費用。在每年補貼資金兌付后,對補貼政策執行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同時,相關部門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弄虛作假、擠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補貼資金等違規行為,依法依規給予嚴肅處理。政策咨詢及監督舉報電話:0478-4269801,聯系人:劉芳,地址:磴口縣巴鎮司法大樓5樓磴口縣農牧和科技局506室。
(五)加大政策宣傳
為促進政策平穩過渡,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手機、報紙、宣傳冊以及干部走村入戶宣傳等方式,使用群眾聽得懂的語言廣泛宣傳,增強政策透明度,使廣大群眾清楚地了解玉米大豆馬鈴薯生產者補貼政策的意義,掌握補貼對象、標準、兌付方式和時間等政策要點,做到心中有底,贏取群眾對改革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