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區居民:
為了充分發揮社會保險補貼政策的扶持效應,更好地促進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根據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內財社〔2024〕373號), 現將2024年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后社會保險補貼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補貼的人員范圍
靈活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在我市常住的、經認定(審驗)的就業困難人員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社會保險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靈活就業后可申領社會保險補貼。
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繳納社會保險的,靈活就業后可申領社會保險補貼。
參加城鄉居民基本社會保險的就業困難人員,不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政策
二、補貼險種
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的險種為: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三、補貼的期限
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靈活就業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女滿50周歲,男滿60周歲為法定退休年齡),其余人員原則上最長不得超過三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時年齡為準)。
(一)對于初次申報社保補貼的就業困難人員,應在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后次年(月) 享受補貼。
(二) 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符合條件申報補貼期限最長不得超過59個月,補貼享受至退休當月。
四、補貼標準
基本養老保險按照最高不超過100%繳費檔次的50%予以補貼(超過100%檔次繳費的按照100%計算,100%檔次以下繳費的按照實際計算),基本醫療保險按照實際繳費的50%予以補貼(補貼金額四舍五入取整數)。
五、補貼申請時限
由于2024年的社保繳費時間為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12月25日,所以請申請“4050”社保補貼的居民及早繳費并提交補貼資料,避免造成延誤。
六、建立退出機制
建立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政策退出機制,實行實名制動態管理。通過線上信息比對、線下調查走訪,實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及時掌握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情況,發現不符合享受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條件的人員,及時終止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待遇。
磴口縣就業服務中心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