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就業援助政策,有效促進城鎮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按照上級相關文件要求,結合磴口縣實際需要,現按照公益性崗位使用要求公開招聘城鎮就業困難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主要從事社區服務、機關事業單位的后勤保障和公共服務崗位等基層工作。(崗位數及人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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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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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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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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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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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待遇(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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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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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縣工商業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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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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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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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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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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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縣防沙治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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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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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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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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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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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縣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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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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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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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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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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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縣文體旅游廣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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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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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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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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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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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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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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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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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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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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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縣氣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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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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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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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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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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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縣總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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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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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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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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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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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縣婦女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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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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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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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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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城鎮常住人員,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已進行失業登記并經就業困難認定的下列人員:
(一)大齡失業人員。指在常住地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且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1年以上的女性年滿40周歲、男性滿50周歲及以上失業人員;
(二)殘疾人員。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
(三)經申報確認的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
(四)長期失業人員。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連續失業登記一年以上女滿35周歲、男滿45周歲的失業人員;
(五)失地農牧民。指依法被旗縣級以上政府實施統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場,女性年滿40周歲、男滿50周歲及以上的農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補償標準高于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的人員不在此類人員范圍;
(六)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指離校2年及以上從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生主要指從全日制高等院校畢業的學生);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錄范圍之內:
1、有個體營業執照的;
2、正在享受其他就業補貼政策的;
3、已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崗位補貼期滿的;
4、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5、已領取養老保險金的;
6、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
7、其他不符合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條件的。
三、崗位待遇
全日制公益性崗位工資按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執行,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按照小時工資結算。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2月31日
(二)報名材料:
申請人身份證、戶口本、《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
(三)備注:有符合條件和就業意愿的就業困難人員到磴口縣就業服務中心505辦公室報名。
五、公示和聘用
聘用人員名單確定后應在用工單位或就業服務中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咨詢電話:4217501
磴口縣就業服務中心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