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就業(yè)援助政策,有效促進城鎮(zhèn)就業(yè)困難人員就業(yè),按照上級相關文件要求,結合磴口縣實際需要,現(xiàn)按照公益性崗位使用要求公開招聘城鎮(zhèn)就業(yè)困難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shù)量
主要從事社區(qū)服務、機關事業(yè)單位的后勤保障和公共服務崗位等基層工作。(崗位數(shù)及人數(sh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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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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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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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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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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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待遇(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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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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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縣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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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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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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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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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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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磴口縣委員會宣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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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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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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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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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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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縣工業(yè)園管理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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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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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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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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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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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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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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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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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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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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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縣紅十字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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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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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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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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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城鎮(zhèn)常住人員,在法定勞動年齡內(nèi)、有勞動能力和就業(yè)愿望,已進行失業(yè)登記并經(jīng)就業(yè)困難認定的下列人員:
(一)大齡失業(yè)人員。指在常住地連續(xù)居住6個月以上且參加城鎮(zhèn)職工社會保險1年以上的女性年滿40周歲、男性滿50周歲及以上失業(yè)人員;
(二)殘疾人員。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
(三)經(jīng)申報確認的城鎮(zhèn)零就業(yè)家庭成員;
(四)長期失業(yè)人員。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連續(xù)失業(yè)登記一年以上女滿35周歲、男滿45周歲的失業(yè)人員;
(五)失地農(nóng)牧民。指依法被旗縣級以上政府實施統(tǒng)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場,女性年滿40周歲、男滿50周歲及以上的農(nóng)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補償標準高于當?shù)厥I(yè)保險金標準的人員不在此類人員范圍;
(六)就業(yè)困難高校畢業(yè)生。指離校2年及以上從未就業(yè)的高校畢業(yè)生(高校畢業(yè)生主要指從全日制高等院校畢業(yè)的學生);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錄范圍之內(nèi):
1、有個體營業(yè)執(zhí)照的;
2、正在享受其他就業(yè)補貼政策的;
3、已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崗位補貼期滿的;
4、正在領取失業(yè)保險金的;
5、已領取養(yǎng)老保險金的;
6、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
7、其他不符合就業(yè)困難人員認定條件的。
三、崗位待遇
全日制公益性崗位工資按本地區(qū)最低工資標準執(zhí)行,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按照小時工資結算。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31日
(二)報名材料:
申請人身份證、戶口本、《就業(yè)失業(yè)登記證》原件。
(三)備注:有符合條件和就業(yè)意愿的就業(yè)困難人員到磴口縣就業(yè)服務中心505辦公室報名。
五、公示和聘用
聘用人員名單確定后應在用工單位或就業(yè)服務中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咨詢電話:4217501
磴口縣就業(yè)服務中心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