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內財社【2024】373號)文件精神,為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返鄉入鄉農牧民工、脫貧勞動力、退役軍人積極創業,幫助他們更好地穩定創業,有效落實好就業創業政策,對符合享受一次性創業補貼人員給予補貼。
一、補貼人員范圍
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返鄉入鄉農牧民工、脫貧勞動力、退役軍人,給予10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同時經營地址需在磴口縣轄區范圍。
二、申請補貼需提供的資料
1.申請人本人《就業創業證》;
2.申請人本人身份證;
3.營業執照(或工商登記注冊證、民政登記證書、開辦“網店”的,應提供網址和登記注冊頁面截圖、支付平臺收支明細、銷售產品列表及單價等材料)復印件;
4.《一次性創業補貼申報表》(附件1);
5.《真實性承諾書》(附件2);
6.《帶動就業人員花名表》(附件3)及帶動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7.創業實體概述及《創業項目計劃書》(附件4);
8.企業銀行賬戶名稱、賬號及開戶銀行全稱或個人銀行卡號;
申報補貼時,需提交以上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含截圖、收支截圖明細)、紙質材料一式三份、并與電子版一同上報。
三、補貼標準
符合條件的人員,每人補貼一次,補貼標準為10000元。符合申請條件人員可隨時申報補貼。
四、申請程序
一次性創業補貼,需申請人自愿向創辦實體所在地蘇木鎮勞動保障事務所申請填報,由事務所上報縣就業服務中心進行初審,報縣人社局復審、縣財政局復核后,由縣就業服務中心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申請人企業銀行賬戶或本人銀行卡上。
五、聯系方式:
磴口縣就業服務中心502室
聯系電話:0478-4219465
磴口縣就業服務中心
2025年1月6日
相關文檔:
附件1-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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