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是黨中央、國務院在綜合評估病毒變異、疫情形勢和我國防控工作的基礎上作出的重大決策。為適應當前疫情形勢,滿足患者用藥需求,國家醫保局臨時擴大醫保藥品目錄。在執行國家醫保藥品目錄的基礎上,符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診療方案及《內蒙古自治區新冠肺炎相關治療藥品儲備參考目錄》等的基本醫保目錄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治療藥品臨時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報銷比例及適用范圍:在磴口縣參加醫療保險的職工或居民,在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磴口縣所有醫療機構:包括磴口縣人民醫院、磴口縣中蒙醫院、磴口縣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各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診所)發生的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救治有關的門急診費用,不設起付線和封頂線,報銷比例70%。報銷只限于《內蒙古自治區新冠肺炎相關治療藥品儲備參考目錄》標識的藥物,檢查和治療費不納入報銷范圍。
磴口縣醫療保障局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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