磴教字〔2024〕74號 簽發人:陳建來
2024年磴口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
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秩序,維護廣大適齡入學兒童權益,提升便民服務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和教育部、自治區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及巴彥淖爾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4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巴教通字〔2024〕57號)的有關規定要求,為確保高質量完成2024年我縣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法律法規文件精神,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確保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全部接受義務教育,均衡配置教師資源,確保社會穩定和教育質量的全面提高。
二、招生基本原則
(一)堅持控制班額招生。新招生班額小學每班不超過45人,初中每班不超過50人。
(二)堅決落實免試就近要求。全縣所有義務教育學校嚴格按照“劃片招生、就近入學”的原則接收轄區內適齡兒童、青少年。
(三)堅持依法“陽光招生”基本原則。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實行全過程、全要素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力求招生工作透明、公平、公正。高度重視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的宣傳工作,通過多形式、全方位解讀地方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做到家喻戶曉,引導家長樹立科學的教育理念,營造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良好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三、入學對象
(一)小學一年級新生。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尚未在義務教育階段建過學籍的適齡兒童。
(二)初中一年級新生。有學籍的2024年小學應屆畢業生。嚴格執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
四、入學報名程序
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維護正常的招生入學工作秩序,鞏固和推進義務教育減負提質,提升教育系統便民服務水平,2024年全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新生入學報名信息登記,全部通過“蒙速辦APP”進行網上填報,具體安排如下: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5月10 日-5月31日。家長通過手機下載“蒙速辦APP”,注冊登錄后點擊辦事“幼升小小升初報名”進行信息登記采集,5月31日17:00關網。
(二)信息核驗
6月1日— 6月30日進行數據審核。核驗通過的,系統將發送短信至家長填報的手機號提示核驗通過,家長等待查詢錄取結果即可;核驗未通過的,系統將發送短信提示家長于指定時間段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核驗,家長需按要求攜帶相關材料進行現場核驗。
(三)公布名單
8月下旬幼升小、小升初家長登錄報名系統,查詢分配結果,并到所分配小學學校報名入學。家長如有疑問,請于公布之日到教育局普教股咨詢。
(四)陽光分班
8月下旬,全縣各中小學在規定時間統一進行陽光分班。不參加陽光分班的初一年級新生中考時不享受分招政策;不參加陽光分班的一年級新生將不予建立學籍。
(五)網上報名填寫說明
1.全縣義務教育階段新生入學采用統一報名系統,每名學生只能注冊一次,請家長慎重選擇報名學校、學段等報名信息,并確保所填報信息真實準確。所有新生入學必須參與網上信息填報,如因未參與網上信息填報、故意填報虛假信息或未按要求進行現場核驗,導致新生未在相應時間被相應學區學校錄取,則由教育局隨機分配學校入學。違反全市招生政策被縣外學校違規錄取的學生教育局不予以辦理學籍轉簽手續。
2.姓名和身份證號要與戶籍信息一致。
3.戶籍所在地填寫戶口簿中戶籍地址。
4.家庭住址按照各類產權證件(不動產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購房合同、回遷協議、安置證明、拆遷協議、居住證明及其他證明)的坐落地址填寫。
五、招生計劃
(一)小學一年級招生計劃
根據2024年我縣幼升小適齡兒童人數,實驗小學計劃招生5個班,二完小計劃招生2個班,三完小計劃招生5個班,平均班額為45人。農村各招生學校招收1個班。
(二)初中一年級招生計劃
2024年全縣初中一年級計劃招收8個班,全部安排至實驗中學,平均班額為45人。
六、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條件
教育局根據“巴彥淖爾市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服務平臺”采集的適齡兒童信息情況,結合我縣實際合理劃定入學片區,確定招生條件順位,招生時應優先安排本縣戶籍且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相對就近入學,然后再根據學校招生規模在轄區內統籌安排其他適齡兒童入學。若出現片區學校學位不能滿足本片區適齡兒童入學的情況,則按照相對就近的原則,通過電腦隨機派位或統籌安排至指定學校入學。
具有我縣戶籍的適齡兒童入學需具備以下條件:
(一)適齡兒童的戶籍與法定監護人的戶籍一致,戶籍地址與房產證(住宅)地址一致(簡稱“ 兩個一致”;戶主和房產所有人均為法定監護人;此處房產是指完全房產,不包含分割房產,且要求實際居住)。
(二)適齡兒童的戶籍出生時隨其法定監護人一方一同落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戶籍,且戶口無轄區外遷移、變動記錄的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無房產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符合“兩個一致”要求),視為符合“兩個一致”的要求。
(三)自建住房未能辦理房產證且在當地無其他住房(房產在戶籍所在地,以縣房管局房產登記信息為準)的適齡兒童,經教育局核實、公示無異議,視為符合“兩個一致”的要求。
(四)因拆遷原因法定監護人在我縣無固定房產,按戶籍地入學(以縣房管局房產登記信息為準)。
(五)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不一致的適齡兒童,在法定監護人實際居住地就近入學,確認適齡兒童實際居住地以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住宅)地址為準。
(六)已入住新購房屋但暫未辦理房產證、小產權房且未遷移戶口的家庭,憑網簽合同、正式發票或銀行提供的按揭貸款等有效證明材料,按適齡兒童在已入住的新購房屋(住宅)地址就近入學。
(七)本縣的孤兒按實際居住地就近入學。
(八)未經不動產部門審批,私下交易房屋產權的(或 由監護人父母購買未經不動產部門審批私下贈予監護人的),需提供3年內學生監護人物業費、取暖費、水電費票據,以證實學生監護人為房屋實際居住人。
七、招生范圍
城區小學招生范圍
1.實驗小學:南開路以南,團結路以西,黃河路以南;
2.二完小:巴音路以東,永進路以北,團結路以東,黃河路以北;
3.三完小:永進路以南,團結路以西,南開路以北,巴音路以西。
各小學嚴格按上述服務片范圍招收一年級新生,任何學校不得跨片招生,不得拒收本服務片內適齡兒童。
八、嚴格規范招生行為
(一)全面實行陽光招生、陽光分班。2024年義務教育階段新生入學,全部通過“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信息化服務平臺”網上報名,招生分配結果網上公布。招生結束后,所有中小學校都通過“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信息化服務平臺”進行陽光分班,分班結果一經確定,不得再進行任何調整,各學校開學后嚴禁接收未經過陽光分班的學生,保證陽光分班效果。教育局要加大督查力度,對所屬學校進行事后督查,堅決杜絕“陽光分班”后再到學校報到“擇班”現象。
(二)做好控輟保學工作。各中小學要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按照法律規定和國家有關要求,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排查并嚴厲查處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保障特殊群體接受義務教育。普通學校特教班招生和普通學校接收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納入義務教育發展規劃,落實“一人一案”,做好教育安置。普通中小學應當依法接收本校服務范圍內能夠堅持在校學習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不得拒收。殘疾兒童“隨班就讀”的入學年齡與普通兒童相同,特殊情況可以適當放寬。殘疾程度較重、無法進入學校學習的學生,由承擔送教上門的學校建立學籍。
(四)做好隨遷子女就學工作。按照“兩為主、兩納入”原則,確保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落實《巴彥淖爾市義務教育階段進城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入學“一件事一次辦”工作實施方案》,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方便學生家長,簡化審核程序,堅決取消不必要的證明材料,保障隨遷子女可通過劃片招生、電腦派位、統籌安排等多種方式接受義務教育。
(五)落實好教育優待政策。深入貫徹落實《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做好居住證制度實施工作的意見》(內政辦發〔2016〕60 號)精神,簡化優化隨遷子女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為主, 以全日制公辦學校為主”的原則,統籌安排好外來務工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切實落實好“四統一”(統一管理、統一編班、統一教學、統一活動),使他們進得來、留得住、學得好。學校要按照“一人一籍、籍隨人走”原則,在學生實際到校報到后,使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做好隨遷子女的學籍轉接和管理工作,確保外來務工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應入盡入”。
要把留守兒童入學工作納入對學校考核的內容,抓好控輟保學,保障留守兒童接受九年義務教育的入學率和鞏固率。各學校要建立和完善好留守兒童檔案,明確每位留守兒童的幫扶老師,落實好留守兒童與家長的交流和幫扶教師與留守兒童家長的電話溝通交流,開展好對留守兒童的心理輔導活動。在教育教學上要切實加強對“學困生”的教育和輔導,避免因學生厭學而造成學生輟學。要積極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黨委關于教育扶貧的重大決策和部署,按照巴彥淖爾市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局出臺的《巴彥淖爾市開展農村留守兒童摸底排查工作實施方案》,摸清底數,落實好對農村留守兒童的關愛政策,關愛到人,精準扶貧,資助到家,確保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都能接受義務教育。
認真落實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武警官兵) 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的優撫優待政策。
九、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教育局成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縣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的指導、監督;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普教股,負責全縣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的指導、管理及日常工作。從源頭上嚴格把關,切實規范義務教育招生秩序。各義務教育學校要成立校長任組長的招生工作小組,從維護社會穩定和樹立教育形象的大局出發,提高認識,克服困難,明確分工,各負其責,積極做好片區內適齡兒童的入學工作。遇有學位不足需要分流調劑等特殊情況,由教育局統籌安排,任何學校不得無故拒收。
(二)嚴肅招生紀律。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認真貫徹招生工作的法規政策,嚴格規范辦學行為,自覺維護招生秩序,認真執行免試就近入學的規定,不得違規招生。嚴格執行各項招生政策和規定,推進陽光招生,杜絕“關系生”“條子生”,嚴禁任何學校以任何名義和方式收取擇校費以及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
(三)做好宣傳引導。義務教育招生是一項涉及千家萬戶、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各招生學校要切實提高認識,采取各種形式,做好今年招生政策的宣傳工作,使之家喻戶曉。對社會和家長普遍關心的問題,要認真解釋,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支持。要加強學校發展與改革工作宣傳,讓社區和家長了解學校的辦學特色、教育狀況和辦學成果,引導家長樹立“適合的教育就是最好的教育”的觀念,理性對待子女入學。
(四)強化監督問責。建立和完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入學工作公示制度、咨詢制度和社會監督制度,確保招生入學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開、過程公平、結果公正。通過多種形式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包括入學具體政策,每所學校片區劃分、招生計劃、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入學資格以及工作咨詢方式、監督舉報平臺、信訪接待地址等。認真解答家長、社會群眾對義務教育入學問題的相關咨詢,及時受理、核實本地有關舉報,處理情況第一時間向社會公布。對違反“十項嚴禁”的學校和責任人,將依據管理權限“一案雙查”嚴肅問責追責,一經查實,絕不姑息。
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監督舉報電話:4217457、4217450。
磴口縣教育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