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黃河河道有關問題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快推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內蒙古自治區河湖保護和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現將2025年黃河灘區禁限種高稈農作物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嚴禁各類涉河活動。嚴禁在黃河河道管理范圍內新增確權耕地、一般耕地和農作物種植面積。除國家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外,河道管理范圍內已批的在建和未建項目一律暫停。嚴禁以各種名義圍墾河道,不得新建、擴建生產堤,不得發展大棚、畜牧養殖等農業設施,不得種植妨礙行洪的林木,不得隨意堆建各種民堤,不得新建和停放任何固定、移動、臨時建筑和房屋。
二、禁種區嚴禁種植高稈作物。依據自治區下發的2025年黃河灘區高稈作物禁種線矢量數據(實地以高稈作物禁種線界樁為準),由灘區主河槽中心向外至高稈作物禁種線之間的區域內嚴禁新增農作物種植面積,嚴禁種植高稈作物(如玉米、葵花、高粱等作物),主河槽區嚴禁使用農藥、化肥、農膜、除草劑等。低灘區、高灘區農藥化肥農膜減量等政策。
三、全面加強監管執法。沿黃各蘇木鎮人民政府及相關執法部門要加強監督指導和督促落實,特別在春耕備耕期間,要全過程、全覆蓋開展監督檢查,第一時間排查糾治違規種植高稈作物及使用農藥化肥行為,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給予相應行政處罰。對不服從管理、阻礙執法的,將依法依規予以嚴厲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凡違反禁種要求的,由違法行為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違法行為人自行承擔。
四、強化宣傳引導。農牧、水利部門要細化舉措,科學引導農戶調整灘區種植結構,推進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沿黃各蘇木鎮人民政府、宣傳部門要切實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微信、廣播等多種渠道,采取形式多樣的方式,深入宣傳相關法律法規,認真做好禁限種政策解釋,深入細致地做好群眾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確保禁種工作順利開展。
五、積極監督舉報。任何組織和個人發現在禁種范圍內有違反通告的違法行為均有權勸阻,并向所在蘇木鎮人民政府及相關執法部門舉報。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通吿
磴口縣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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