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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磴口縣政務公開社會公示制度的通知
磴口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磴口縣政務公開社會公示制度的通知
各蘇木鎮,補隆淖辦事處、縣直各單位、駐縣各單位:
為進一步提高全縣依法行政水平,推進政務公開工作,以政府研究,以磴政辦字[2009]97號文件《磴口縣政務公開制度》為依據,制定《磴口縣政務公開社會公示制度》,現隨文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二0一二年三月八日
磴口縣政務公開社會公示制度
第一條 為了規范行政行為,增強工作透明度,保證決策公正性,保護人民群眾和行政相對人的知情權,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示的原則:縣本級政府及政府組成部門和經授權行使行政管理職能的組織,實行重大行政決策公示制度。社會公示內容與黨和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相一致,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不涉及黨和國家機密,能公開的政務事項一律對外公開、公示,全面推行陽光政策。
第三條 公示的內容
1. 縣政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
2. 事關全局的重大行政決策;
3. 政府組成部門管理職能及其調整、變動情況;
4. 本地區城鎮發展規劃;
5. 財政預決算報告;
6. 政府采購情況;
7. 重大項目的審批和實施;
8. 征地拆遷;
9. 礦產資源開發利用;
10.社會勞動就業、保障情況;
11. 重大公共事件的預報、發生和處置情況;
12.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必須公開的事項和其它需要公開的事項。
第四條 公示的形式
1. 通過政府政務公開欄、簡報等形式公示;
2. 通過廣播、網絡等形式公開;
3. 通過印發辦事指南、發放便民冊等形式公示;
4. 其他公示形式。
第五條 公示的要求
1、貫徹全面公正原則,公開內容要真實可信可行,辦事結果要公平公正;貫徹依法行政原則,政務工作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進行,確保行政工作規范、高效、廉潔。
2、凡應予公示而沒有公示以及公示內容不規范、不標準的,必須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給予通報批評。
3、因政務公開工作不力而出現違紀違規問題的單位和個人,由行政監察機關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造成重大影響和不良后果的,對有關負責人嚴格實行問責制。
第六條 縣政府和各部門根據政務事項變動情況,應及時更改公示內容,確保政務公開的時效性、準確性,使焦點、熱點問題及時向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公示。
第七條 主動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及時收集群眾的主要意見和建議,對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要及時認真答復、處理,做到事事有答復,件件有落實。
第八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主辦:磴口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承辦:磴口縣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 蒙ICP備13001742號蒙公網安備 15082202000101號 Email:axxaty@163.com 網站標識碼:1508220008 聯系電話:0478-4262212 網站地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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