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1152823MB0X71802L/2024-0037 | 主題分類 | 醫療衛生 |
發布機構 | 磴口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 號 | 磴政辦發〔2024〕37號 |
成文日期 | 2024-10-11 | 公文時效 | 有效 |
磴口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25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4年10月11日
信息來源:磴口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編輯:王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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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蘇木鎮人民政府、各農場公司,縣直各部門,駐縣各單位:
按照巴彥淖爾市醫療保障局 巴彥淖爾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巴彥淖爾市稅務局《關于做好2025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巴醫保發〔2024〕14號)要求,就切實做好2025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籌資和資助參保標準
城鄉居民醫保籌資標準。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需求,維護參保人員醫保權益,2025年個人籌資標準每人每年400元。各級財政加大對居民醫保參保繳費補助力度,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該補助由市承擔部分,市和縣財政按照2:8的比例進行分擔。各級財政要按規定足額安排財政補助資金,及時撥付到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集中繳費期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困難人員資助參保標準。特困人員、孤兒由醫療救助資金全額資助;脫貧戶參保費用由資助部門直接代繳;低保人員、納入鄉村振興部門監測范圍的易返貧致貧人員按個人繳費標準的50%給予資助,資助后的個人繳費部分核定后直接繳納,做好困難人群的繳費引導工作,避免多繳、錯繳。
二、鞏固醫保待遇,助力鄉村振興
要做好鞏固拓展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實現農村低收入人口和脫貧人口參保率達到100%,強化三重制度綜合保障效能,堅決守住不發生因病規模性返貧底線。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致貧返貧長效機制,實時掌握高額醫療費用負擔患者預警信息,加強部門間協同,常態化做好監測預警人員綜合幫扶,積極引導慈善等社會力量參與救助保障,形成多元救助格局,提升風險防范化解能力。
三、完善醫保支付管理
進一步完善和規范談判藥品“雙通道”管理,全面推開醫保電子處方中心應用工作,推進電子處方流轉覆蓋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提升談判藥品供應保障水平,穩步提升門診保障水平,全面推動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家庭共濟政策落地落實。支持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按時完成醫改相關任務目標。
四、加強醫保基金監督管理
全面推進醫保智能監管,加強部門信息數據共享和聯合執法,有效運用舉報投訴管理、行政監管執法、場景監控系統等監管措施,深入開展打擊欺詐騙保專項整治行動。按季開展醫保基金運行分析,防范基金運行風險。全面實施醫保基金預算績效管理,做好績效運行監督,科學開展績效評價,切實強化結果運用,不斷提高醫保基金管理水平和基金使用效益。
五、提升參保管理服務水平
健全醫保經辦服務體系,村衛生室作為最基層的醫療機構,是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基礎,按照“創造條件、優化流程、加強調度、應納盡納”的原則,加快將村衛生室納入醫保定點管理,方便群眾在家門口就醫購藥。同時不斷提高醫保服務站(點)經辦服務能力,加大基層醫保服務站(點)工作人員培訓力度,提升基層醫保服務水平,充分發揮基層服務站點優勢,做好居民參保排查、登記,核定,暢通繳費渠道,創新參保繳費方式,積極推進線上“一網通辦”、線下“一站式”服務。
六、工作要求
堅持政府主導,部門配合,明確任務目標,壓實工作責任,按照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等十五部門《關于印發<巴彥淖爾市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全民參保長效工作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巴醫保發〔2023〕8號)要求,完善數據共享交換機制,通過核查比對精準掌握各類人口底數,深度挖掘擴面潛力,做好參保動員工作。
在政府統一組織下,要充分發揮蘇木鎮、嘎查村(社區)、學校集中代收代辦單位作用,做好參保繳費工作;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合理引導社會預期,做好輿情風險應對,遇有重大情況要及時報告。
磴口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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